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强迫症的主要临床表现及处理

临床表现:强迫观念(如强迫性怀疑、回忆、穷思竭虑及对立思维等),强迫意向,强迫行为和动作(如反复洗手、核对检查、询问、计数等)以及强迫情绪。病人明知没有必要,但无法克制,因而感到焦虑不安、十分痛苦。强迫症有三个特点:①主观上受强迫的体验;②主观上感到必须加以意识的抵抗;③有症状自知力。三者任缺其一便不是强迫症。

处理:应采取心理治疗和药物治疗相结合的治疗方针。给予解释性心理治疗,提高患者对本病的认识,正确对待疾病;行为治疗常采用系统脱敏疗法、冲击疗法、暴露疗法等。药物治疗首选氯丙咪嗪,其他抗抑郁剂和抗焦虑剂等也可选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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